服务介绍
联系我们
电话:0571-86876588
传真:0571-86876588
手机:13735512728
谈案说法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谈案说法
八旬老父诉请女儿“常回家看看”获支持

        尹老汉为索要赡养费将自己的六个子女告上法庭,后撤诉,又单独将两个女儿诉至法院,还特别诉请两个女儿每周探望自己一次。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老人的两个女儿每月看望老人一次。

  尹老汉今年81岁,他和老伴育有四男两女共六个子女。1994年起,尹老汉夫妇被儿子从河北老家接到北京。2012年,老伴去世后,尹老汉觉得几个儿子还算孝顺,给他生活费,还时常照顾他。可是两个女儿却很少到家里看望他,即使是来了也只是象征性地转一圈就走,不跟他多说话,这让年逾八旬的老人感到很孤独,遂将儿女诉至法院。

  2013年11月,尹老汉住进了北京的一家养老院生活,每月的养老费要3000元。

  尹老汉诉称,之所以第一次起诉六个儿女,是因为怕女儿们说自己偏袒,其实诉讼主要还是针对两个女儿,他希望她们每人每星期看望自己一次,并支付从1994年到2013年19年期间的赡养费2.34万元,今后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并承担自己医疗费用的六分之一。

  对于父亲提出的“常回家看看”的诉求,大女儿尹甲表示,如果父亲一直住在北京,她一星期去看一次没有意见;但如果回河北,她不能保证一星期看望一次。同时,尹甲表示,自己会按照农村生活标准给付父亲赡养费,但不同意支付先前19年的2万余元赡养费。

  二女儿尹乙也提出,如果父亲打电话,她就去看望父亲。但因为现在自己的孙子才一周岁,需要照顾,此外自己住的地方离父亲居住地稍微有点远。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对于原告尹老汉要求二被告每人每星期看望一次的请求,可由二被告根据工作和生活合理安排具体看望时间,因二被告现居住地距离原告居住地远近不同,可由二被告每月自行安排时间到原告住处看望一次。遂判决二被告每月看望原告尹老汉一次。同时,法院判决二被告分担尹老汉已支付的养老费用,并每人每月给付父亲生活费200元;对于尹老汉今后发生的养老费、医疗费,由二被告尹甲、尹乙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各负担六分之一。

  ■法官说法

  “以法治孝”更多是警示提醒

  孤独无助、离家出走、抑郁自杀……近年来,老年人状况频出,已引起社会关注。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常回家看看”被老人作为诉请告上法庭,老人、儿女都很尴尬。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法官马彩云认为,其实“以法治孝”并非老人本意,折射出的是老人的无奈和子女亲情的缺失。

  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并特别强调: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马彩云告诉记者,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入法,虽说带有硬性的强制,但试图唤醒的却是儿女亲情良知,其实是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让子女从亲情、道德上明白,老人为他们付出了一辈子,他们有义务让老人得到物质上的支持、精神上的安慰,这也是对父母一生最好的肯定。

  “当然,我们希望这样的判决越来越少,因为涉及亲情的纠纷还是回归道德层面调整为好。因为一个判决囊括不了所有的内容,此类判决更主要的还是依靠子女们发自内心的孝顺,所以并不希望孝心被法律所‘绑架’。”马彩云在采访中这样说道。

  “要想让‘常回家看看’落到实处,让父母的期盼得到满足,还需要社会共同努力。”马彩云说,没有假期、请假扣钱等都会成为年轻人回家的“拦路虎”。因此,希望用人单位本着更加人性化的理念,给职工回家提供方便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都“常回家看看”。

来源:法制网

友情链接:中国普法网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杭州市律师协会
Copyright by 浙江民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城东路181号中沙时代银座11楼1108号
联系电话:0571-86876588 传真:0571-8687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