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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3起性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性侵未成年人累犯限制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3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对法院判决类似案件作出指导,同时表达出依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决态度。

  严处强迫未成年人卖淫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佳佳在2010年6月至10月,分别伙同邹雨、王梦云(均为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共谋强迫他人卖淫,先后将被害人王某(女,时年16岁,亦是同案被告人)、周某(女,时年18岁)、张某(女,时年20岁)、王某某(女,殁年17岁)骗至广东省河源市强迫卖淫,卖淫所得由王佳佳等人支配。由于一直拒绝卖淫,王某某被王佳佳等人殴打致死。其间,王佳佳等人还扣留了被害人的手机,并劫取被害人的现金和银行卡。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佳佳伙同他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被害人卖淫,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依法予以并罚。王佳佳等人强迫多人、多次卖淫,其中包括两名未成年少女,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  ......详细

 

  

  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

  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屡屡发生。此类案件严重挑战人类道德、法律底线,尖利刺痛社会最敏感的神经,每每引发各界普遍关注和舆论强烈反应。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未来。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既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能力水平高低的标尺,又是观察整个社会能否实现公平正义的窗口。

  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对统一司法机关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思想认识,加大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提高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水平,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详细

 

 

  15万个护学岗防止校园性侵害  

  2011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校园周边设立“护学岗”15.2万个,设立警务室和治安岗亭22万个,同时还向中小学校选派了34万名优秀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向未成年人编辑印送了大量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书籍,加强防范性侵害安全教育,防止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详细

  

  国家工作人员性侵幼女从严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今天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的,要从严惩处。 ......详细

  

  云南官员强奸幼女案未赔有因

  周峰表示,《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康复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都需要进行赔偿。但性侵案件造成的心理和精神伤害,对幼女来说往往是终身的。所以康复费用既包括身体受到损害,也包括精神康复的治疗费用。  ......详细

  

  国家工作人员性侵未成年人从重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此间指出,意见对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一些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疑难问题予以明确,属于指导办案的规范性文件,目的是进一步统一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思想认识,提高惩治性侵害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水平。意见共34条,着重从依法严惩性侵害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力度两个主要方面做出规定。 ......详细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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