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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专项监督食品环境犯罪 最高检严查民生案“保护伞”

“多日的雾霾已散尽,我们终于迎来了久违的蓝天。很高兴在这样的天气召开新闻发布会。”2月27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张本才这样一句开场白引起在场所有人的共鸣。

  张本才表示,危害民生犯罪,特别是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犯罪,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为代表的民生领域犯罪中,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检2013年部署开展为期9个月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挂牌督办432件重大民生案件,其中多数案件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相关,起到极大震慑作用。专项活动的开展,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地方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多发的势头。

  2014年,最高检决定在巩固2013年专项活动成果基础上,进一步突出聚焦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类严重犯罪,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但专项活动主要是针对某一段时间、某一类犯罪存在高发或者在某一类案件的查处中存在着不严格执法问题相对严重的情况,集中精力开展监督。”最高检侦察监督厅厅长万春表示,检察机关有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的权力,但包括食品药品领域的执法和环保领域的执法都由行政执法机关作为“第一手”,他们查处案件时认为涉嫌犯罪的才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近年来,检察机关几乎每年都开展专项监督立案活动,重点就是想通过开展专项监督加大对移送、立案的监督力度,作为突破口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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