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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拍卖丁聪家信 法院认定侵犯隐私
看过《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就应该知道漫画家丁聪创作的插图。2009年,享年93岁的丁聪去世。让丁聪的儿子丁某没想到的是,几年前他父亲的手稿和18封私人信件在“孔夫子旧书”进行网上拍卖,信件的内容涉及家庭生活隐私。为此,丁某将拍主赵某和该网站的运营者北京古城堡图书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赵某须赔偿丁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古城堡公司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丁某诉称,其系丁聪、沈峻夫妇独子,两人去世后,丁某系唯一法定继承人。2016年9月,丁某发现“孔网”出现大量丁聪、沈峻夫妇及其家人、朋友间的私人信件以及丁聪手稿的拍卖信息,涉及大量家庭生活隐私,其中18封信件由“孔网”昵称为“墨笺楼”的赵某拍卖。丁某认为,古城堡公司未经权利人允许擅自展示涉案信件,未尽到审查义务,构成了对丁聪、沈峻及丁某本人隐私权的侵犯。为此,丁某诉至法庭,要求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等,并要求赵某返还涉案信件。
对此,古城堡公司辩称,其经营的“孔网”只是网络商品交易服务的提供者和经营者,作为平台已履行“通知——删除”义务;丁聪作为名人其隐私权的行使要顾及社会公共利益。
赵某认为,涉案书信、手稿系其以合理对价购买,丁某无权主张返还;其也非首位将涉案书信、手稿在市场上公布的人,不符合侵犯隐私权的认定条件。
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如上判决,同时判令两被告在“孔网”首页公开向丁某赔礼道歉;驳回丁某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家信往来,基于彼此信赖,其内容往往涉及家庭生活的安排、个人感情的真实交流,体现了彼此的性情、情趣以及价值观。因此家信具有鲜明的私密性,很可能涉及隐私权范畴。”本案主审法官庭后表示,涉案书信中一部分为丁聪及其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交流,属于个人隐私,另有一部分系他人写给丁聪的书信,内容属于公开事务未涉及丁聪、沈峻、丁某的隐私;涉案手稿未公开发表,其内容涉及丁聪在当时历史时期的思想表达,仍属丁聪的隐私。
法官指出,涉案家信、手稿等不属于社会公共利益。赵某出售丁聪家信、手稿,完全基于营利目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名人的公众属性,并不导致民事权利被限制,更不等同于私人生活的完全曝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生活应当受到充分的保护。也就是说,涉案家信、手稿不能因丁聪具有“名人”身份而自然进入公共领域供他人阅览、谋利。因此,赵某未经权利人授权公开售卖丁聪家信、手稿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丁聪、沈峻隐私的侵害,并侵犯了丁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古城堡公司作为收藏品电子交易平台,应对交易的收藏品这一特殊商品的合规性,特别是对书信、手稿等涉及隐私属性的内容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而该公司未能审慎履行上述审核义务,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关于丁某主张返还涉案书信、手稿的诉讼请求,法官称,涉案书信、手稿均已拍卖成交并交付买家,未由赵某占有,因此对返还涉案书信、手稿的主张,法院无法支持。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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