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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淄赶烤”,别忘了加点法治来“调味”!

“进淄赶烤”,别忘了加点法治来“调味”!
原创 杭州司法 杭州司法 2023-05-04 22:38 发表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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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淄赶烤”

别忘了加点法治来“调味”!

最近淄博烧烤火出圈

“进淄赶烤”成为热门话题

一个品牌火起来

经常会有同名店铺遍地开花

想必“淄博烧烤”也不例外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

美食应该受到怎样的保护?

美食跟知识产权

又有哪些千丝万缕的联系呢?

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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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博烧烤”这一商标应该由谁来注册?可以由个人来注册吗?

 

分析这一问题,先要了解“淄博烧烤”这一商标的独特性。这一商标由“地名”+“商品通用名称”组成,属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强调的是商品的特定品质与生产地域之间的密切联系,其名称是在历史发展中约定俗成的,是经过长期使用的、具有商标显著性。与普通商标不同的是,这类商标不能被某一个市场主体所独占,而是属于符合使用条件的某个群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应当与其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淄博当地已成立淄博烧烤行业协会,他们是有资格申请“淄博烧烤”的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商标的。

这一商标不是一般商标,不能由个人来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淄博市系山东省辖区内的地级市,“淄博烧烤”中含有“淄博”二字,作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是不能作为商标的;同时,“烧烤”二字系该行业惯用的名称,不具有足以作为商标被识别的显著特征,也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故个人无法将“淄博烧烤”注册成为一般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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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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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淄博烧烤”作为店名,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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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目前“淄博烧烤”尚未被注册成商标,具体构不构成侵权仍需视商标注册时的性质来认定。如果该注册商标属全国驰名商标,那么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其做为自身创办企业或店铺名称字号,否则,即违反商标法;如果属一般商标,在征得商标所有人同意并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报国家商标局备案,即可将其作为店铺字号。

如果未经许可用别人的商标做店铺名会构成侵权行为,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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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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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淄博烧烤”能申请专利吗?

 

可以。“淄博烧烤”本身并不是专利的申请对象,但是“淄博烧烤”某一具体菜肴的材料配方、制作方法或工艺流程等,如果符合规定,可申请发明专利。但在实际申请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同其他饮食相比,必须有实质性的特点或显著性的进步。“淄博烧烤”作为一种地方特色饮食,其专利注册可以从蘸料、制作工艺、器具等方面入手。比如对加工制作方法进行专利进行保护,可以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在申请专利前,需要进行排查检索,确定在世界范围内没有技术先例,才能提高申请成功率。酱料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中的方法专利,只要提供它的配方比、操作步骤及工艺流程即可。专利申请往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在实际申请中还需经过很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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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来源:市局律工处、钱塘区司法局

法律分析:浙江朕照律师事务所 李思萌、丁东洋、盛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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